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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事求是:领导干部的行为准则

1998-11-17 来源:光明日报 李军法 我有话说

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,是党领导革命和建设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。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,我们党恢复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,制定了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的方针、政策,引导广大人民求真务实,艰苦创业,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。

目前,总的看绝大多数党员干部能够坚持实事求是,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,实事求是的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干部中还没有真正确立起来。其主要表现是:第一,不重实效,搞形式主义。一些干部不是把精力用在干实事上,而是用在追求表面的轰轰烈烈,摆花架子上。对工作缺乏踏踏实实的作风,习惯于一阵风,一刀切,凭一时的热情定政策、做决定。第二,片面追求“政绩”。为获得一时的政绩,随意所为甚至任意妄为,滥铺摊子,盲目上“项目”,以致劳民伤财,后患严重。第三,欺上瞒下,弄虚作假。一些人从一己私利出发,自吹自擂,虚报浮夸,甚至无中生有。统计数字本来是一件严肃的事,是定政策、做决策的基础和依据,容不得虚假。而在一些地方数字成了任意揉捏的面团,定数字如同儿戏。

那么,怎样纠正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不实事求是的坏风气呢?第一,要提高素质抓根本。目前,部分干部素质不能适应形势要求,主要表现在理论素养和知识水平,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,思想境界和精神状态不适应。不实事求是,不敢说真话,弄虚作假,从根本上讲,还在于领导干部的党性不纯,素质不高,关键是世界观问题。要把对干部的理想、道德教育,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的教育作为长期的任务,把提高干部素质作为基础工作,常抓不懈。任何一个地方的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都具有连续性和长期性,需要长期不懈地艰苦努力,要教育干部树立长期奋斗的观念,甘于奉献,不计名利。第二,要严明法纪。建立健全并真正落实干部责任追究制和离任审计制,增加透明度和公开性。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地位的人,要予以严惩,决不迁就姑息,让虚假者损名失利,方可遏止虚假。如若只放“马后炮”,搞所谓“下不为例”,轻描淡写批评几句,必然积习愈深,花样愈多,虚假愈重。第三,要科学地衡量政绩、营造求真务实的社会环境。政绩的实质是为人民谋利益,包括当前和长远利益。政绩的根本标准在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,而这种发展又必须是科学的真正意义上的发展,而不是表面的、以偏概全的短期行为,也不是竭泽而渔,更不是讲大话、空话、假话,做“夹生”政绩。下力气解决依靠数字看政绩的问题。目前在一些基层还没有建立基本的统计体系,其统计数字很大程度上是口头数字,靠领导“钦定”,如靠这样的数字定综合实力排序,定干部升降,定先进落后,必然与实际相差甚远,并导致弄虚作假严重化。要建立健全政绩估评制度,完善统计体系,正确区分政绩的真假和大小,避免被表面文章和表面现象所迷惑,要置干部政绩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。要把长远工作和当前工作、基础性工作和突击性工作、局部和全局、投入和产出相结合,既注重眼前问题的解决,更要看潜力和后劲大小,科学地衡量一个地方或领域的发展速度和水平。

确保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贯彻,是关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能否顺利发展的重大政治问题。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保证制约机制,从根本上消除虚假、确保实事求是,需要做艰苦努力,只要我们长期不懈地努力,实事求是的观念必将越来越深入人心,越来越成为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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